2019.09.28(六) 14:00~15:30 女書店
主持人:羅佩嘉|2019台灣國際女性影展主席
與談人 :
王如玄│律師
長年致力於性別平等工作,關注於婚姻暴力、職場性別平等、職場性騷擾等議題。
范情│長期關注婦女與媒體、教育、文化
愛荷華州立大學新聞與大眾傳播研究所碩士,曾任女性影像學會理事長。

圖/講師范情(左)、王如玄(右)
王如玄:
我會特別想關注女性影展,是因為我曾打過台灣第一屆子女探視權的一個案子。當時我提出各種國外案例,為這位媽媽爭取孩子的探視權,法官還是不肯判。結果有一天開庭法官非常兇,跟當事人的先生說:「給她看一下(孩子)會死啊?如果有一天小孩子死掉,大家都不用看了!」後來才知道法官看了一齣有關探視權的台劇,非常感動,隔天就改變了判決,並主動幫忙當事人寫協議書。我當時見識到戲劇是有威力的,起碼在那個案子裡,當事人得到了公平正義。
《同境相憐》
王如玄:全世界女人的處境都受制於當地的習俗觀念,不論是電影中的阿富汗、以色列甚至台灣,這些對於女性處境的影響基本上都是一樣的。我在這部電影中尤其看到宗教對於性侵害的影響。
《同境相憐》是一個家庭亂倫的案件,受害者向宗教團體尋求協助,卻只不斷被要求禱告,在系統中能得到的幫助非常少。家人甚至建議她把孩子生下來作為被性侵的證據。最後受害者透過媒體、社會運動讓事件獲得關注,這和台灣許多經驗非常類似。
片中有一句話讓我很感動:「在那個國家(阿富汗),每個女人都有一百個主人。」男人們認為自己有替女人發聲的權力,因此這些女人的故事深埋在地底,要說出來何其困難,並且會遭到整個家族的追殺。而性侵後要經歷的司法途徑,那種一再被要求重複陳述、舉證的狀況,對每個當事人都是非常漫長的。在電影中會很深刻的感受到那種一路走來的辛苦過程。

圖/《同境相憐》劇照
《以鳳凰之名重生》
王如玄:事實上也有男性對男性的性侵案事件。本片的故事發生在以色列,描述一個孩子小時候遭到性侵到現在三十幾歲,成長的過程中所受到的煎熬。片名《以鳳凰之名重生》代表主角希望經歷這個過程後可以重生,他用唱歌的方式講述自己的遭遇,並從中找出力量。
在片中也再次看到宗教對性侵害的影響。眾人期望能透過宗教來改變加害人,並希望受害者禱告而不是把事情說出口,但事實上宗教展現的力量還是有限。不同的宗教在性侵的議題上,都有各自的課題要去面對。
台灣看似進步,但在處理相關問題時還是有很大的局限。例如加害者中心應該設置在何處?人權的議題?台灣在這塊會有很多不同價值的爭論。相信在觀看完本片之後,對於受害者的影響和加害者的處理方式,我們都可以做進一步的思考。

圖/《以鳳凰之名重生》劇照
《非自願測試》
王如玄:大家可能很難想像毒品在性侵案中發揮的程度。我的一些當事人在事後調閱監視器時,發現當下他們都是自願跟加害者回家、上樓梯,醒來才意識到發生什麼事,這些都是毒品產生的影響。台灣刑法在做修正時,規定只要對食衣住行產生重大影響,都列入加重強制性交。當時有很多人反對,認為比起侵入住宅、運輸工具上性侵,下藥等方式看起來傷害較小,但事實上醒來後所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,並且會造成人與人之間無形的負面心理影響。

圖/講師 范情
范情:我看影片時,很不喜歡看到女人又是被害、可憐的角色。但這幾部影片中沒有哪個女人是處於可憐的狀態,他們有想法、有專長、有自信,但提到事發原因,這些女主角都說:我不知道。但就是發生了。她們都是可以承受狀況的人,且是所謂21世紀、經過200年婦女運動洗禮後的女人,為什麼會不知道事情是如何發生的?這也是今年這幾部電影中我認為非常棒的地方。
我和王律師做婦女運動至今超過三十年,身為遊行者,很多時候會使用簡短有力的口號,例如:是就是是,說不的時候就是不,可是事實上很多事情根本不是這樣子。我很高興有這樣的電影能讓我們進入真實的情境,而不是停留在口號上。
一般受害者很難願意將事情說出口,就算願意說,也不容易說到重點。而這些女導演很清楚知道重點在哪,重要的不是吃藥後在床上發生什麼事,而是後面的test pattern。片名的test很有意思,這個test不只是驗傷做的測試,而是各個層面的,包含了受害人的遭遇,以及後續她與朋友、親密愛人的關係。 而覺醒並不真的是「一覺醒來」就達到的,它中間絕對有來回拉扯的過程。
而事發之後,對於受害者的男性伴侶也是一種test。我們也可以觀察專業醫護人員在做詢問的方式,跟愛她的男朋友之間有什麼樣的差別。所以我很鼓勵在座的生理男性、女性,都可以去看看這部電影。
王如玄:在男性伴侶堅持追究責任時,我們可以回到對於被害人的尊重這件事,並思考:你要的正義到底是誰的正義?對於男朋友來說,他很認真努力在為被害者尋求正義,但當下對於受害者來說已經超過負荷範圍。如果你們周遭朋友遭遇到類似狀況而向你傾訴時,你們會用什麼態度和方法去傾聽?我想看完這部電影你們就會知道怎麼做。

圖/《非自願測試》劇照
《少女的私密告白》
王如玄:這部片講述一對堂姐妹殘忍的受暴經驗,其中一位是騎腳踏車出了車禍後,被肇事者假借送醫名義性侵。另一位則是遭遇家庭亂倫。

圖/講師 王如玄
其實性侵後告訴朋友,對被害人來講是一個復原的過程。我常常處理到類似的個案,都和性侵害修法有關。最近有一個個案是受害者在小學時聽了性侵害教育課程後,才發現自己小時候被爸爸性侵。受害者把事情告訴自己的朋友,兩個人抱頭痛哭卻沒有報警。直到她國中再次接觸到性侵害課程後,自己到警局報警,當時小學的朋友就變成了重要證人。這個案例中可以看到向朋友傾訴對於事件的正面協助。
另一個個案是受害者十年前下班回家,被人跟蹤回家後遭到性侵。十年前就已經有性侵害防治法,因此受害人報警後接受了完整的採證流程。最後雖然沒有找到加害人,但對加害人的精液做了建檔。十年後加害者因另一件性侵案被抓,兩起案件得以一起偵破。我們的犯罪防治法即便進步,當中還是有很大的問題,這起案件最後因不符合被害防治法的時間,而無法對受害人做金錢上的協助與補償。看到這些案子會讓我想到,現實的機制下還有許多不足的地方,應該要進一步做改變與調整。

圖/《少女的私密告白》劇照
《歐娜的抉擇》
范情:性侵害已不是新的議題,但在2019年的女性影展來看這些影片,有什麼不一樣?
十九世紀第一波婦女運動爭取工作、受教等權利,第二波婦女運動強調於性和身體的控制權,包括性騷擾也在談論範圍內,但這些問題並沒有被解決。到二十一世紀的me too,有人認為這是第三波婦女運動,這讓我們思考當女人有工作、有專業、有自信之後,在職場上、婚姻家庭之中,還要找回什麼東西?
我們回到性騷擾這個名詞是怎麼定義出來的。1975年,康乃爾大學中的女職員為了聲援女同事是被老闆性騷擾,因此她們談論各自在職場中被騷擾的狀況,之後才出現了「性騷擾」一詞。
在本片的劇情中,女性員工表現好、賺了很多錢,老闆說:「我們去喝一杯吧!」但這和男人與男人去喝一杯的情況,會不會不一樣?這些都是一般學校在鼓勵女性擁有專業的同時,所忽略的更細緻的東西。
我認為現在女性碰到的狀況是:當我們進入職場,看見那些彬彬有禮、欣賞出色女性的男性同事時,這之中公和私的界線該如何拿捏?這也呼應了今年另一個單元主題:灰色,我們如何看待這樣的灰色地帶?這幾部影片都細緻的描繪出覺醒的過程,以及該如何保有自覺和自我,我覺得導演和編劇都太棒了。

圖/《歐娜的抉擇》劇照
《多莉安的幸福人生》
范情:多莉安是個學有專精、家庭婚姻美滿的人生勝利組。她在劇裡呈現出非常有自信的樣子,但後來發現媽媽有外遇的對象,她爸爸媽媽的關係也對她產生影響。大家在觀看這部電影時同樣可以注意覺醒的過程,當她與每個角色互動時的表情和回應,以及她如何在繁忙的工作及家務中,找出屬於自己的東西?這些過程如何導致她最後作出的重大決定?

圖/《多莉安的幸福人生》劇照
《失控家族》
范情:在本次影展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:控制。控制就是權力的展現,在我們談不論是性侵或性騷擾,其實都是權力關係的問題。《失控家族》雖然描述的是手足情誼,但同時也呈現了親密關係中的權力平衡、控制與依賴之間的關係。有些人表象是可以照顧別人、被依賴的對象,事實上他們可能也依賴著這種被依賴的關係,這是一種很特別的狀況。但可以看出片中的手足依戀是非常深的,我也很推薦這部電影。

圖/《失控家族》劇照
【Q&A】
Q: 我曾在論壇中看見有性侵受害者發文,描述她在反覆陳述的過程中感到崩潰而放棄追究,卻被底下的網友留言指責沒有盡到追究責任,可能導致下一個受害者的產生。我覺得很疑惑,受害者是否需要承擔追究的責任?
A:
王如玄:就制度面來說,這是性侵應該屬於公訴還是告訴乃論的問題。但回到性侵害犯罪的部分,我覺得一定是被害者自主。因為我們外面的人很難去理解被害者的壓力和意識。
我舉一個家暴的案例,我有一個當事人是家暴受害者,她來找我時全身都是老公燙的香菸疤,我就積極地幫她打離婚官司,一審也判雙方離婚,對方提出上訴。之後我遲遲沒有收到上訴開庭通知,後來才知道當事人撤回起訴了,這樣連一審的離婚判決也沒有了。打電話問當事人,我就說這種丈夫怎麼能要呢?結果是因為訴訟期間卡到過年,當事人過年回娘家,卻因為當時「女兒大年初一在娘家會帶衰」的觀念而坐立難安,最後決定撤回起訴。我們追求公平正義,卻很難去體會當事人當下的感受。
范情:要提醒身邊的人,尊重當事人的感受。另外,回到我們談到的覺醒之後,當事人是否有可能透過這樣的事情去找到這件事對自己生命的意義?重要的是事件之後,如何讓往後的人生更加被自己所控制?

圖/觀眾提問
Q:最近很多人在討論懷孕八週以上禁止流產的議題,你們的看法是什麼?
A:
范情: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健康。這回到了我們談的control的問題,誰要來控制我們的子宮?
王如玄:我們的優生保健法是一定要修法的,像是現在規定已婚女性要流產需要雙方簽名,但我有當事人已婚懷孕後發現老公外遇,於是偽造老公簽名去做人工流產。這下子有多慘,她先生通姦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她偽造文書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我認為身體自主權一定是優先的,但台灣優生保健法都還沒有修案,這其實是對女性自主一個很大的影響。我不是念醫學的,所以對這部分還沒有搜集很多資料,但我認為還是要回到女性自主權及健康為原則。

圖/觀眾聆聽講師分享
文字記錄:李佳蓁
攝影:張至寧